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XX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9〕3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状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解决民生问题、发展高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人口规划和调控政策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本市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实施XX省和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本单位2010年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本市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四)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确保第1页共7页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