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XX县区出口果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工作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示范区在商检局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示范区统一领导、相关各部门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示范区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第二章事故分级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级第1页共17页办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国外顾客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造成特别严重国际社会影响的;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一个国家行政区域的;(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