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质量安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全省商务系统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国家六部委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机遇,抓住我省当前肉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定点屠宰企业责任意识,提高定点屠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整治任务1、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审核换证工作,会同公安、财政、环保、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本辖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抽调并组织精干业务力量,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县以上屠宰企业;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乡镇及农村小型屠宰场点
检查工作应于今年10月底以前结束,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应立即督促其开展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检查要细致,不能流于形式
不但要检查各企业硬件设施、屠宰设备,更要在屠宰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对不符合设置规划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2、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
各定点屠宰企业是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频度,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等方法,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有关制度
检查的内容包括:入厂检查验收制第1页共4页度、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及人员、检验操作是否合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