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从疫苗来源上保证预防接种安全,从而达到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1、疫苗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是具备相应资格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应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
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小包装上是否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4、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疫苗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四、方法与步骤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加强对辖区内涉及疫苗的疾病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行组织学习疫苗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疫苗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20日)
各县(市、区)食药监管局及市局稽查支队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逐个检查,对违法单位(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疫苗流通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于七月十日前报市局稽查支队
典型违法案件及时报市局稽查支队
第1页共2页五、具体要求1、开展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移送
2、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疫苗经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