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项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仁教办字【2016】17号文件及2016年4月14教育局会议要求,根据《XX县区“多彩贵州·美丽兴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依法治城”三项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含私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统一思想、文明行为,加强组织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含私办)2016年“多彩贵州·美丽兴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依法治城”三项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和“多彩贵州·美丽兴仁文明行动”教育活动,倡导学生做社会文明小公民,利用小手牵大手,促进文明行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组织领导为了全面推进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含私办)2016年“多彩贵州·美丽兴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依法治城”三项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学校特成立三项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钱明森(新龙场镇教育支部书记、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孟刚(中心学校副校长)唐斌(中心学校农教干部)成员:中心学校人员、学区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含私办)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办公室,由唐斌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中心学校人员、学区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含私办)园长
各校(园)职责:1、负责抓好“三项行动”工作的安排和落实;2、处理存在的问题;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和整治;4、负责收集整理“三项行动”工作资料汇总上报;三、工作任务(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XX县区依法治第1页共15页城“十条严禁”,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含私办)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老师、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师生熟知“十条严禁”
利用小手牵大手,动员学生告知家长,全民动员积极参与全镇教育系统2016年“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