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企业整顿若干方案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砖瓦企业关闭拆除力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镇砖瓦企业关闭拆除,复垦还耕等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关闭拆除对象及目标任务计划在2011年内关闭拆除1个砖瓦企业,确保完XX县区政府下达的砖瓦企业关闭拆除任务,全镇关闭拆除后保留的砖瓦企业数量不超过两个
二、工作部署及时间要求2011年计划关闭拆除砖瓦企业(即县兴弘建材厂),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4月至5月)
建立领导组和领导班子领导下的专项工作小组
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此次关闭拆除砖瓦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意义,全力营造关闭拆除砖瓦企业工作开展的浓烈氛围
调查摸底阶段(6月至7月)
专项工作小组与拟关闭砖瓦企业业主见面,告知其关闭条件,提出关闭要求;配合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摸清土地权属、面积、性质及使用方式,形成复垦方案,理清债权债务
落实补偿阶段(8月至9月)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照政策与企业落实关闭补偿
签订砖瓦企业拆除补偿协议;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工资结算、分流安置等工作,共同妥善处理好关闭拆除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
同时,要做好关闭拆除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工作,预先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镇的关闭拆除工作有序推进
拆除复垦阶段(10月)
镇政府按拆除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组织拆除砖瓦窑,要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
窑体等拆除后做到及时清场,复垦还耕
组织验收结算补偿阶段(11月)
镇政府组织初验合格后申报县政府验收,经县政府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第1页共3页按拆除补偿协议约定,结清全部费用
三、健全组织,各司其职为切实加强对砖瓦企业关闭拆除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砖瓦企业关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