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XX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莲教发
69号XX市莲都区教育局文件莲都区2018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行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
XX省教育厅贯彻落实
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教基2016
XX市莲都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
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莲都实际,特制定莲都区2018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XX省义务教育条例
,—1—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
莲都区户籍儿童;2
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3
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听障和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原则上向XX市特殊教育学校(莲都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证明),经当地乡镇政第1页共9页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计划2018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06个教学班,4241名学生;全区民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8个教学班,1057名学生;全区共计招收134个教学班,5298名学生
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办法—2—(一)XX县区公办小学1
报名办法(1)XX县区户籍(含联城街道)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