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广告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按照省、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6”行动部署,我局决定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在全局开展为期100天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
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强化广告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招商投资、房地产以及食品、医药、涉旅等领域严重违法广告行为,集中整治在本地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加强案件查处和对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积极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整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金融服务、招商投资、房地产等类别违法广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私募基金、p2p、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回购返租、养老、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广告咨讯信息;2、以政府或国资背景为主体,以政府信用作隐形兜底,涉嫌向公众融资而发布的国企背景主体、政府回购承诺、保本无风险的广告咨讯信息;3、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咨讯信息;4、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咨讯信息;5、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咨第1页共4页讯信息;6、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农业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