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谁执法如何执法演讲稿“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司法为民大讨论心得体会射洪法院研究室姚亮文明,既是一种素养,一种潜质,更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
它是时代前进的基石,是社会进步的脉搏
文明司法是时代的要求,是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需
如何把文明司法、文明服务、文明管理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对此,笔者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践,谈谈肤浅的认识
一、牢固树立文明司法理念是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安居乐业的社会
法院干警依法文明司法不仅代表自身形象,更为重要的是代表社会公平正义,代表党委政府的形象
法院干警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文明司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依法文明司法、端正司法理念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必须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文明司法意识,着力解决司法思想、司法实践、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减少、杜绝司法不严、不公、不文明问题
只要为民司法、为民司法的思想得到巩固,才能自觉做到紧紧围绕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把司法和服务从对立面统一起来,从司法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提升司法为民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
二、正视存在的问题是强化依法文明司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司法队伍在更新观念、改变工作作风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总体上看仍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不牢固
有的干警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淡薄,对人民群众缺乏亲和力,不考虑群众的感受只顾自己当时的心情来处理,存在“冷硬横第1页共3页推”的现象;有的干警工作中以管人者自居,以权压人,以势欺人,故意刁难当事人;有的干警接待外单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