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通知各镇、街道、园区,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4月23日之前将申报资料报送我委
联系人:区商务委投资促进科蒋恬逸,电话56178129地址:泰和路245号3号楼304室附件: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二○一○年四月九日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上海市现代商务促进中心、有关行业组织: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及《商务部关于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促进上海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扶持和培育与“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相一致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发挥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的示范效应,引领上海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为上海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市商务委决定开展2010年“上海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紧紧围绕“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任务,借助世博会契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鼓励和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支持商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扩大居民消费、提高商品流通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活动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透明;2、执行客观、公正的评定条件;2、遵守“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的跟踪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