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关闭整治指导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煤矿整顿关闭成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加强地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深化整顿关闭工作规定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法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煤矿,依法停产整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提升矿井的技术装备水平、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煤矿关闭整顿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目标(一)各级领导尤其是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实现安全控制目标,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事故明显减少
(三)煤矿安全技术状况明显改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一通三防”、综合抗灾能力有较大提高
(四)继续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杜绝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
(五)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到2012年末,全市煤矿均应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三、工作重点(一)依法依规关闭下列煤矿:第1页共4页1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
非法开采和关闭后反弹的;3
假借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完成技改工程、在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4
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或造成伤亡事故的;5
责令不具备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