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洗选行业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煤炭洗选行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结合我区煤炭生产及洗选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煤矿生产及煤炭洗选企业现状全区现有地方煤矿38对,总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2008年生产原煤223
05万吨;现有洗煤企业71家,总设计年生产能力2000万吨,其中:入洗原煤60万吨/年的2家,30万吨/年的37家,30万吨以下10万吨以上的13家,10万吨/年以下的19家,2008年生产洗精煤138
86万吨;全区大部分洗煤企业分布在三岔河沿岸,其中:荷城街道6家、凤凰街道1家、德坞街道1家、老鹰山镇17家、大河镇9家、汪家寨镇9家、大湾镇9家、月照乡19家
(二)煤炭洗选行业存在的问题擅自开工建设、生产,报(批)大建小、布局不合理;规模小、污染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环保和洗选设备简陋、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落后等问题
受原煤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现大部分洗煤企业在有原煤供应的条件下进行间歇性生产,部分已停产半年以上,少部分长期停产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我区煤炭洗选行业集中度,上大压小,充分合理利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推动我区洗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安全、环保、高效发展,为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全区煤炭洗选行业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另文)
四、治理整顿工作对象(一)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相关证照,擅自开工建设和第1页共6页生产的煤炭洗选企业;(二)全区范围内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规模小、污染重及环保设施简陋、环保未达标的煤炭洗选企业;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