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FI18_分公司货款缴纳流程1
流程说明此流程描述公司本部与其分公司之间的跨公司代码往来,且着重说明各分公司将销货款汇缴至公司本部的会计处理作业过程
本流程涉及总公司总帐会计、分公司总帐会计和区公司主管等岗位
根据公司财务政策规定,各分公司之销货款均存入分公司之收款帐户,并于其帐户余额超过公司规定标准之时,即需汇缴至公司本部之收款帐户
各分公司会计人员或责任中心财务人员应填写请求拨款指示单,经主管审核用印后,完成汇款作业,并应即时进行SAP系统之跨公司帐务处理,并以内部往来通知单通知总公司出纳人员监控资金入帐
总公司总帐会计根据内部通知单进行在途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在缴纳之货款入帐后,再根据银行入帐单冲转在途银行
注意事项:公司本部之“在途资金”科目可授权予各分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帐务处理
本流程仅限于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使用,各分公司之间严禁销货款往来
操作范例1)分公司货款缴纳:震旦浦西分公司缴款,金额4000002)总公司收到货款:震旦家具总公司收到缴款,金额4000003
系统菜单及交易代码1)分公司缴款帐务处理会计财务会计总分类帐凭证输入发票交易代码:FB502)总公司收款帐务处理会计财务会计总分类帐凭证输入发票交易代码:FB503
系统屏幕及栏位解释1)分公司缴款帐务处理会计财务会计总分类帐凭证输入发票交易代码:FB50栏位名称栏位说明资料范例凭证日期为业务原始凭证发生之日期2001/04/19记帐日期为录入SAP系统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会计凭证的过帐日期2001/04/19货币为会计凭证之业务货币种类,AOF之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RMB),业务货币则有美元(USD)等RMB参照为原始凭证编号,用于参考检索原始单证无短文本为记载于会计凭证抬头之业务描述浦西分公司缴款跨公司的编号为跨公司代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