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水质改善工作方案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总体部署和《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与任务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饮用水源保护的范围为全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
通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综合整治
确保XX县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60%二)饮用水源保护的任务1
清理取缔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管网
不能进入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清理工业污染
完成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
对朝阳、天生、北温泉街道等地区
必须将工业废水迁出保护区外排放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要于年11月30日前接入污水管网,治理生活污染
完成水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政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
对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
整治船舶污染
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娱乐船舶
全面取缔全区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和畜禽养殖
取缔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水产养殖,治理养殖污染
加强养殖污染控制
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对水厂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区环保局要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
对纳入全市重点发展中心镇的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的监测
优化调整取水点第1页共3页推进自备生活水厂和水质不达标的小水厂的关闭工作
继续推进实施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方案
二、责任分解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供水单位完善界碑位置
负责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船舶污染和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
全面调查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