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三资监管指导方案为扎实推进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社区“三资”)监管工作,加强社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实现监管工作民主化、公开化
根据《区关于加强社区“三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市区社区“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三资”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永清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三资”监管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社区“三资”是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居民群众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近年来,随着全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社区居委会资源得到盘活、资产得到壮大、资金日益雄厚,“三资”间的流动转换不断加大加快
加强社区“三资”监管,对于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强化源头防治腐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任务2012年辖区的三个“村改居”社区、晓翁企业公司和八个城市社区将全面开展社区“三资”监管工作,摸清各社区“三资”情况,夯实社区“三资”监管工作基础
大致分为清产核资、公开家底、规范监管三个步骤进行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社区“三资”监管的范围:全区所有社区和改制、未改制企业中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具体内容如下:社区集体资金,包括社区原有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收入、借入资金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社区集体资产,包括社区所有或以投资、经营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财产物资、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等,第1页共8页包括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力设施、交通通讯工具、道路、设施、应收款、债权债务、长短期投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包括社区投资兴办的集体所有制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其他形式的集体企业;以及收益形成的集体资产和参与改制社区、企业的集体资产;因各种经济行为而产生的各类经济合同
社区集体资源,包括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