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求,为分阶段、分年度推进生态县建设,确保完成2009年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统领,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目标,促进传统经济与社会生态转型和建设城乡一体化生态安全体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我县综合竞争力,走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之路,把*建成经济繁荣、高度文明、人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生态县。二、目标任务2009年是我县生态县建设的攻坚年,总体目标是: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继续加强和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批环境优美场镇和生态村;调整产业结构,加速产业升级,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服务业;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推进全县综合经济指标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经济效率明显提高,争取到2009年底80%的指标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具体目标:(一)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5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50元。(责任单位:县农工委、发改局、农林畜牧水产局、科技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场镇)(二)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监察,加大陆源污染物治理力度,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及农业面源污染。对县域内河流水质,实行定期监测,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农林畜牧水产局、各有关工业企业)(三)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到2009年年底,用于环境污染第1页共7页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占gdp比重达到3.6%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环保局、发改局、建设规划局、统计局)(四)积极推进国家级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完成*镇国家级环境优美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镇、农林畜牧水产局、建设规划局)(五)加快文明生态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第七批18个文明生态村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县农工委、科技局、建设规划局、环保局、各相关场镇)(六)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2%。(责任单位:县建设规划局、城投公司、工促局、水务局、环保局、各工业企业)(七)完成垃圾处理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每个场镇建立一个垃圾转运站,每个村庄建立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点。具备条件的场镇,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建设规划局、各场镇)(八)加快普及推广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利用技术,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50%。(责任单位:农林畜牧水产局、建设规划局、科技局)(九)逐步减少单位gdp能耗,完成市达指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促局、统计局)(十)逐步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由原来的98.6立方米/万元,降至50立方米/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促局、水务局、统计局、环保局)(十一)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由原来的25.9%增至30%。(责任单位:县农林畜牧水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十二)按照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由原来的22.99千克/万元gdp降至为18千克/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由原来的9.98千克/万元gdp降至6.5千克/万元gdp。(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促局、各排污企业)第2页共7页(十三)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改善农村卫生条件,通过改厕,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原来的82%增至90%。(责任单位:各场镇、农工委、爱卫办、建设规划局)三、工作重点(一)培塑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县创建意识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意识。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将生态县建设知识和生态理念融入到中小学教育中。通过开展生态知识进社区、周末卫生日、月末清洁日等活动,培育社区生态文化与企业生态文化,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意识。研究制定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