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辖区各小学: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从源头上治理择校热,确保我县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到2015年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市招生文件【2014】93号)及《XX县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潢教体【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实施范围定城办事处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四、实施办法(一)片区划分小学(幼儿园)招生生源片区由中心校划定环城东路以西,航空南路以东,小潢河以北,环城路以南(中山社区、小东关社区部分区域):XX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1童可免试在学区内入学
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提出申请,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各小学应在7月30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第1页共5页知书
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儿童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到学区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4、定XX县区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入学(1)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十小、十一小、十二小(2)提供材料:a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身份证、户口簿;b在潢川XX县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农民工出具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其他人员由所属社区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
c有住房的出具房屋购置证明,无房产证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