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产品监管指导方案为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县农委作为县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承担对本乡镇生产基地的指导、监督职能
要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的意见》要求,将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我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二、建设内容(一)明确公益性职能
我县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职能主要是:依法负责各乡镇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在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第1页共2页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名称为“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乡镇确保有2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