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关于印发《县xxx局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的通知》(x纪字[2010]3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县xxx局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实施办法》等五项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县xxx局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实施办法》2、《县xxx局副职分管财务审批办法》3、《县xxx局副职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办法》4、《县xxx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5、《县xxx局局属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xxxxx局2010年7月12日抄送:县纪委、县财政局县xxx局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实施办法为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的通知》(x纪字[2010]3号)精神,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县xxx局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监督、集第1页共8页体决策、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由局党政正职提名,经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分管财务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副职,并报县纪委、县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分工确定后,除干部人事变动和职务调整外,一年内一般不得调整,满两年视情况进行轮换
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调整分工的,需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
三、局党政“一把手”仍是单位党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