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选民见面发言稿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主持人工作职责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的支持人,由选举委员会决定
主持人的主要职责是:一、确定见面活动时间、地点、程序和参加见面人员
二、客观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按规定的时间陈述,超过规定时间的,主持要及时中断其陈述
四、指定专人对见面活动进行认真记录并填报相关表格
五、在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陈述中,有违反宪法及法律的言论,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有对其他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政治性攻击言论,主持人应终止其陈述
六、及时解决见面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完成选举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见面活动结束后,向选举委员会书面汇报见面情况
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候选人陈述须知一、正式代表候选人须在选举委员会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
二、正式代表候选人陈述饿内容,除本人基本情况、简历和履职设想外,继续提名的人大代表候选人,还应该谈自己在过去一届中代表选民所作的工作,谈如果继续当选有何打算;其他候选人则应就如何当好人大代表作表态性及设想发言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陈述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安排,不得在程序以外自行安排
四、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陈述不得出现任何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五、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陈述必须是口头陈述
六、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民提问须知第1页共3页一、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按选区进行,选民提问必须在选区内的见面活动中进行
二、选民提问必须是涉及代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三、选民提问时,应先报告提问人姓名、年龄、现任职务、职业等基本情况
四、选民提问时,不得有攻击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身言论,亦不得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五、选民提问时,应严格遵守见面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六、选民提问时,不得超过选举委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