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综合系统项目变更、补充公告益阳市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综合系统项目已于2009年8月3日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信息公告,且2009年8月24日将如期开标
应采购方要求现作如下三项变更和一项补充说明:一、第一项变更内容:第一包评标方法变更(招标文件第37页)3、第一包评标原则和方法重要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的,价格分评定为零分
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所投标项目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专家评审组成员将对符合要求且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估将按价格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分3评标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4在评标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5评标方法及标准细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内容及分值分配序号项目评分办法1报价(40分)采用均价计算方式计算得分
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
PF=40-|F-FM|/FM*Q*100注:(1)PF为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零分;(2)Fm为评估基准价=各合格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F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价;(4)Q为折价分值,F﹥Fm时,Q=0
3;反之,Q=0
2;(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6)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的,价格分评定为零分
2响应程度(10分)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组成部分,3分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语言是否规范,2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1分技术响应的完整性、实质性等情况,3分商务响应的完整性、实质性等情况,1分3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