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01C—020: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一年十二月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微型计算机(PC)、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投影仪、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等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
1认证的申请3
2型式试验3
3初始工厂审查3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
1认证申请4
1申请单元划分4
1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
2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附件3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
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2)关键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4)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6)其他需要的文件
2型式试验4
1型式试验的送样4
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
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
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整机产品的送样量见附件1
随整机进行检测的安全件送样量以及送样要求见附件2
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2检测标准、项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