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01C—020: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一年十二月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微型计算机(PC)、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投影仪、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等.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审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4.1.1.1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4.1.1.2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附件3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2)关键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4)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6)其他需要的文件.4.2型式试验4.2.1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4.2.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整机产品的送样量见附件1。随整机进行检测的安全件送样量以及送样要求见附件2。4.2.1.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4.2.2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4.2.2.1检测标准1)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2)GB925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3)GB17625.1《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的每相输人电流≤16A)》4.2.2.2检测项目·1)安全检测项目产品的安全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GB4943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2)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为GB9254和GB17625.1中规定的以下三项:!——电源端子干扰电压;——辐射干扰场强;——谐波电流.3)收款机不适用GB17625.1电脑游戏机、学习机不适用CB17625.1和GB92544.2.2.3检测方法依据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4.3初始工厂审查4.3.1审查内容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5)及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补充审查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同时,还应按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4)进行核查.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A、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每系列产品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1)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3)直插式AC适配器的插头尺寸的核查:是否符合GB1002要求的结构形状;4)认证产品所用的安全件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B、除上述核查外,还应在生产线末端或库房随机抽取一个样品进行如下项目的见证试验:I类设备耐压试验初级——次级3kv1min初级——地1.5kVlmin接地电阻保护地——接地的可触及件25A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