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83(试行)主编单位:邮电部基本建设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试行日期1983年12月1日人民邮电出版社1983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关于颁发《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通知(83)邮基字第554号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部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邮电基本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由部基本建设局组织北京市电信管理局编写的《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已由我部审核批准,现予颁发,自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自本规范颁发之日起,凡我部过去颁发的有关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邮电部基本建设避负责管理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对本规范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函告部基本建设局,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抄送:国家经委基建办公室、各有关部基建局
部内:电信总局、物资局、科技局第一章总则第1
1条本规范是通信管道工程中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2条凡本规范未列入的建筑规格应按照施工图纸或其他规范的有关规定办理
3条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的器材,均应符合本规范和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有关规定
4条本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和技术指标要求,可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商定补充临时使用,并报上级备查
5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随工检验人员严格进行随工检验及隐蔽工程检验、签证工作
6条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验收项目和要求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办理
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规定的项目
凡由施工造成者,应由施工单位返修至合格
7条各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不得与本规范的规定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