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讲解提纲)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一.概述(一)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施工验收主要相关标准《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SY0402-2000《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4203-200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XXX(二)范围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工艺相关)输送原油、天然气、煤气、成品油等的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不适用于炼油化工厂、天然气净化厂厂内管道;站内泵、加热炉、流量计及其他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油气田内部脱水装置、加油站、站内高温导热油管道
)(三)术语(1)管道:由管道组成件装配而成,用于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截止流体流动
除管道组成件外,管道还包括管道支承件,但不包括支承构筑物,如建筑框架、管架、管廊和底座(管墩或基础)等
(2)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简称管道设施),包括油气田工艺管道(包括集输、储运、初加工和注气管道)和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3)站内工艺管道:油气田工艺管道的站内部分
(4)管道单元:采用预制的方法,将管道、管道附件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部分组装而成的单元
(5)压力管道:受国家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之一,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6)工业管道:压力管道的一部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