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持电网稳定运行和热能可靠供应,保护国家资产和投资者权益免遭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作用,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各企业应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系统完善、层次清晰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的作用
第四条各企业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制度和规定,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①
第六条各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动态循环模式要求,不断检查、纠正和完善,建立并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七条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协议书等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参股并负有管理职责的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参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照协议履行职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电力生产类企业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建设、煤炭和煤化工产业另行制定办法
第二章安全目标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一)杜绝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遏制一般人身事故;(二)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