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细则1范围1
1为了加强对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的安全评估行为,提高安全评估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规定了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评估报告等要求
3本细则适用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曳引驱动电梯:a)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十五年的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五年的;b)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事故的;c)在用电梯故障率明显偏高于GB/T10058中4
1规定的;d)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的
2评估依据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24478《电梯曳引机》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GB/T20900《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GB24804《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31821《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TSG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DB37/T2619《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DB37/2604《电梯标志和标识》DB37/T2645《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评价技术规范》3安全评估程序3
1签订合同委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使用单位、业主、承租单位等)应当在电梯安全评估前与安全评估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评估的范围、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安全评估机构和委托单位另有约定时,也可视实际情况增加评估的项目
2成立安全评估组安全评估机构根据评估人员的专长和工作经验选派评估人员,评估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