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贵阳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息烽县龙泉路(G210K2238+100)地块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江宁建字(2007)第50号“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按该工程造价的2%计取安全生产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现委托于普英项目经理(B类)上岗证号:川建安B(2009)0005243)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3、委派张振同志(C类上岗编号:1110000400530)担任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
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
4、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