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方法标准分值考评标准得分扣分项否决项一、安全目标35分1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查资料:1
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以国家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确定的方针为基准,可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确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控制指标制定依据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控制指标等,目标内容应包括:①死亡指标(不得超过上级提出的控制性死亡指标);②伤人指标(不得超过上级提出的控制性伤人指标);③有财产损失的交通责任事故起数(不得高于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控制起数、企业上年度发生起数);④隐患排查治理完成率100%,不得出现因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GPS⑤系统完好率,在线率(不得低于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值、企业上年度实际值);⑥其他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如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
抽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企业未能提供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上级管理部门签订的安全目标管理相关件的,不得分;2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不能与企业经营规模及客运线路、地域范围的安全管理要求相适应的,不得分;3
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4
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未进行量化的,不得分;5
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的方式不符合公众易于获得要求的,不得分
(注:基层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低于在册人数的10%)申请二、三级安全达标的,必须制定以国家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确定的方针为基准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控制指标必须达到规定的设置要求,否则将不能通过二、三级安全达标
现场检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