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思考一、加强法制型政府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下设机构,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行为主体和实体进行监督,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由监督部门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组织共同学习国家、部委及地方关于建设行政执法的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执法是为民执法,为民服务,执法过程中既要体现执法的严格、严肃、公正、规范,又要不失文明
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参建单位文化底蕴的不统一性,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不起冲突、不出现矛盾,就要求我们在文明的氛围下执法
同时,由于质量监督执法过程中会损害一些利益方,这也要求我们在执法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就是说,质量监督人员不得与参建各方形成利益链,以免执法不公正或乱执法
对此,我们对发现的个人将按照相关文件严肃处理,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依法执法,全程监督
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
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
因此,必须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监督模式由以前的定点部位验收改为抽查、抽测和竣工验收监督
在日第1页共4页常监督过程中,一定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