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思考一、加强法制型政府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下设机构,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行为主体和实体进行监督,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1.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由监督部门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组织共同学习国家、部委及地方关于建设行政执法的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和矛盾的能力。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是为民执法,为民服务,执法过程中既要体现执法的严格、严肃、公正、规范,又要不失文明。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参建单位文化底蕴的不统一性,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不起冲突、不出现矛盾,就要求我们在文明的氛围下执法。同时,由于质量监督执法过程中会损害一些利益方,这也要求我们在执法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就是说,质量监督人员不得与参建各方形成利益链,以免执法不公正或乱执法。对此,我们对发现的个人将按照相关文件严肃处理,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依法执法,全程监督。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因此,必须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监督模式由以前的定点部位验收改为抽查、抽测和竣工验收监督。在日第1页共4页常监督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自我定位,不得参与对工程的评级、定位,不得充当“老大”、“质检员”、“监督员”。工作严格按照5号令执行,做到依法执法。4.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监督。由于建设工程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应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廉政勤政建设。严格行政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5.促进公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对于出现的关于质量问题上访的情况要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在国家赋予的权限内,力争和平在调解层面解决,不走司法程序。既体现执法公正,又能体现执法的灵活性和亲民性。二、坚持群众教育路线,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打造服务型政府、保障用户利益的具体体现。1.首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人民服务,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和统一性。首先是监督即是管理,而监督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协调与服务,监督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同时监督和服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抓好工程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上岗执法与服务的水平。工程质量第2页共4页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