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菏安监发[2008]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安监局:现将省安监局鲁安监发[2008]10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转发至本辖区内氯碱生产企业和涉及氯气、盐酸、烧碱使用或储存的单位,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1:关于印发《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8]103号)附2:《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在菏泽市安监局网站上下载)二○○八年八月十二日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鲁安监发[2008]10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安监局,省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氯碱生产企业和涉及氯气、盐酸、烧碱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氯碱生产安全,省安监局组织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等单位,制订了《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氯碱生产企业和涉及氯气、盐酸、烧碱使用或储存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主题词:安监氯碱技术规范通知抄送:国家安监总局;王军民副省长,李世瑛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8月1日印发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一节选址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节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极限第四节厂房和仓库的防火间距第五节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第六节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第七节生产装置防火间距第八节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第九节消防车道第十节建筑构造第十一节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第十二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电解工序第三节整流工序第四节氢气输送及处理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