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规〔2010〕20号关于印发《临海市2010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的通知各施工、建设、监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临海市建筑业现状,制定《临海市2010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临海市2010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点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知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临海市安监局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2010年2月21日印发临海市2010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点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发生,不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点防范建筑工程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承重支模架坍塌、垂直运输机械伤害等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更上一个台阶
三、管理要点(一)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施工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企业应完善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量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
2、监理单位必须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完善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3、建设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