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执法依据第一节事故统计与分类的基本知识对于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在国家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历来十分关心广大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极为重视职工伤亡事故的情况
为此,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具体要求
职工伤亡事故不仅造成劳动者的伤亡,而且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调查事故不仅仅要注意职工的伤亡情况,着眼于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等等
同样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认真统计,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客观地评价职工伤亡事故和反映事故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搞好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在原有《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新的《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函[2003]文件批准执行
伤亡事故统计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统计内容:伤亡事故统计,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1.填报单位及报表种类(1)《伤亡事故报表》(基层表A1)、《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表A2)的填报单位是在报告期内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
(2)《从业人员、人口及国内生产总值》(基层表A3)的填报单位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煤矿从业人员、产量及国内生产总值》(基层表A4)的填报单位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4)《伤亡事故情况》趴—B6表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上报
(5)《煤矿伤亡事故情况》C1—C3表由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上报;未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