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办事服务指南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程序(新办)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换证复审培训机构统一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进行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局领导审批市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受理市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制证发证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到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培训机构提出《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申培训机构向市安监局提交以下资料:1、办班备案报告;2、申请考核报告;3、培训人员名单;4、《特种作业操作证办证申请表》一式三份;5、理论和实操考核成绩单;6、通过考核人员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通过复审(换证)培训考核1、委托复审安全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2、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3、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合格相关资料
市安监局组织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到委托复审(换证)安全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复审(换证)培训提交资料、市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受理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局领导审批市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复审(制证、换证)三、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不合格合格申办单位应向市安监局提交以下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有资质的安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7、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伤保险或高危行业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10、新办单位须提供合市安监局资料审核市安监局组织现场检查市安监局领导审批申办单位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安监局窗口受理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安监局窗口制证、发证市安监局相关科室出具意见申办单位整改四、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