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为我厂电弧炉炼钢的基本技术操作守则,是炼钢生产操作和技术检查的基本依据
适用于电弧炉炼钢
各钢种的具体操作工艺,详见《电弧炉炼钢分钢种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电弧炉正常冶炼的规定2
1换新炉体后第一炉只准冶炼普通碳素钢
新炉体第一炉必须做到:a.新炉体和新钢包不得在同一炉使用;新出钢槽,新钢包不得用于重点钢
b.配碳量要适当提高,熔化期不得吹氧助熔,保证氧化期脱碳≥0
2炉体损坏严重,经过大补炉,垫炉底后,前三炉不得冶炼重点钢
只能冶炼不作重要用途的碳素钢
3上炉冶炼高合金钢,下一炉必须冶炼含有相应合金元素的低合金钢
配料和熔炼都要考虑合金元素的影响
电弧炉熔炼铸铁后,下一炉应彻底熔清炉底残铁,防止还原期或成品钢突然涨碳
4原材料(尤其是铁合金)使用前必须确知其化学成分,否则不得使用
5送电前应仔细检查水冷系统和机电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保证水冷系统水流畅通,不漏水
6送电前调整好电极长度,必须留一螺丝孔长度在外,并上好电极螺丝接头
熔化期发现炉料不导电或电极卡头打弧时,必须及时停电处理
7冶炼各期必须专人集中精力,看好电表
严禁带负荷停电、送电
必须在停电后由专人操作,切除或带上电抗
电表员必须严格规定送电
班长要控制好熔炼各期的温度,避免还原期后升温
8测量钢液温度要有代表性
以热电偶测温
测温前必须充分搅拌钢铁和炉渣
配料本节主要指钢铁料的准备
配料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电炉炼钢用原材料及配料规程》
1必须按所炼钢种、冶炼方法及生产计划,确定具体的配料方案
所有合金废钢,特别是车间内部的浇冒口、注余、包底、废铸件等要分类管理,按计划合理使用,不得用作普通废钢
2采用氧化法冶炼时,炉料的配碳量应能保证氧化期脱碳量的要求
钢铁料中不足的碳量,可配入生铁或废电极块补足
3废钢中不得混入有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