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5月30日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
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工作责任
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区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2015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各成员单位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区政府将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行业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
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公安机关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建设第1页共11页工程施工现场;安监部门要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信、商务、旅游部门要重点检查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