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济安监字[2008]121号━━━━━━━━━━━━━━━━━━━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北湖度假区经发局,市管有关企业: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安监发[2008]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严格监督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主题词:转发液化石油气规范通知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10月15日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鲁安监发[2008]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安监局,省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除外),确保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储存安全,省安监局组织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制订了《山东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企业及有关设计、施工等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山东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管理第三章区域规划与总平面布置第四章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第一节建(构)筑物第二节生产装置第三节储运设施第四节消防设施第五节电气及防雷、防静电设施第五章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第六章储存环节安全管理第七章装卸环节安全管理第八章应急救援第一节应急准备第二节应急报告与响应第三节应急处置第九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