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儋府办〔20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北门江的通知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水事纠纷和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市北门江》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市北门江为加强北门江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构建人水和谐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陈良荣(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海洁(市农委主任)陈焕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木兴(市农委副主任)王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麦宏章(市公安局副局长)郭衍明(市交通局副局长)陈镇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求养(**公路分局副局长)陈庆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第1页共3页吴育耀(洋浦海事局副局长)李纪(中和镇镇长)范学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方原(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人)符卓才(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郑朝(市国土执法大队中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陈木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方原、符卓才同志兼任
具体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的落实
1、河道管理组
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
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中和镇配合
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市农委牵头,市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