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监督同级党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纪检组监督责任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推进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落实
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