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2003
8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目标…………2第三章责任制………4第四章安全监督…6第五章规程制度……………………7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9第七章教育培训…………11第八章例行工作………………13第九章发电企业的并网运行………………15第十章建设项目与施工企业…………16第十一章发包工程和临时工………………19第十二章电力多经企业……………22第十三章考核与奖惩………23第十四章附则……………………………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单位(电力、非电力产业公司,各基层企业、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系统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