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仓储企业违规出租、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省、XX市各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5年5月至12月底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治理内容(一)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1
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2
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3
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4
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5
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六严禁”1
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2
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3
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4
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5
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6
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烟花爆竹仓储企业违法、违规现象1
储存违禁物品以及超量、超范围储存的;2
堆码不规范,超高、无通道、无标线的;3
无租赁单位台帐和出入库台帐,数目不清,品种不清的;4
仓库由承租人自我管理,仓储单位只进租金,不管货物第1页共3页情况的;5
出租给非法生产者,不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资质的;6
仓库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漏、防塌方、防盗(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7
未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和台帐,门卫对混存黑火药、烟火药、单双基粉、汽油等其他危险物品车辆或无关车辆及人员检查不严、随意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