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火灾紧急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区预防和处理森林火灾预案》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及职责(一)、镇级机构及职责镇设立市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指挥长:由辖区第一责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人武部部长副指挥长:分管林业副镇长成员由党政办、人武部、财经办、纪委、镇村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卫生院、文化服务中心、供电分局、电信分局、派出所、林业站、各社区居委会、各中小学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人事变动自行调整),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
森防指下设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以下简称防火办),主任由站长担任
1、镇森防指职责:⑴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⑵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⑶编制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安排森林防火经费和检查监督使用效果;⑷组织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制定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开展评比表彰活动;⑸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⑹制定森林火灾预案,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⑺协调解决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之间相关的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第1页共7页成员单位受森防指的领导和指挥
协助森防指做好部门协调和指挥工作,并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负责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并做好整组和培训
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所在社区居委会民兵应急分队扑救,并联系驻军参与扑救工作
负责森林防火灾经费的预算,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立项等工作,检查督促森林防火经费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的监察,对不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行政责任和渎职人员实施督察
⑸镇村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