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部分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5项权利:(1)知情权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2)建议
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3)培训权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4)拒绝危险权
紧急避险权(不得报复)(5)工伤索赔权4项义务:(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2)认真接受教育及培训(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现隐患及险情尽快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分内容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