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一总则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以下简称计量认证)
为实施计量认证,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提出了通过计量认证要进行的准备及计量认证考核的标准,它也说明了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计量认证考核评审时,判断能否通过计量认证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
本规范不涉及计量认证考核评审后的监督检查问题
2制定本规范依据的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制订本规范时还参考了ISO/IEC导则25:“对测试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导则38:“验收“验收测试实验室的基本要求”等国内外有关的实验室认证文件
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也适用于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其它类型的实验室
二计量认证步骤4计量认证的申请4
1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
2申请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文件:(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申请书;(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
5计量认证的准备被认证单位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方能进行正式考核评审
1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必须按本规范附录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手册》编写导则”的规定编写5
2制订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如果由本单位负责校验,则应制订校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