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
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来自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的16名专家和22名各消防支队审验骨干对《技术指南(修订)》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发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发至联系人的公安网消防综合业务平台电子邮箱;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发至联系人的互联网电子邮箱
联系人: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王伶剑,手机:13819153262,0571-85863591
电子邮箱:ytmlsxyz@126
com(互联网),wanglj@zj(公安网消防综合业务平台)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4月日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
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
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地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