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检查日期:年月日现场检查场所或部位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存在问题处理意见一、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1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抽查作业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2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相关培训证书及培训记录,抽查作业人员进行询问3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化学品的基础知识,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事故的应急措施
4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抽查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5重大危险源(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
查备案、查检修、保养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6重大危险源(点)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档案,查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7重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
包括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呼吸阀、湿度计、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等
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8重大危险源(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是否清晰、醒目,是否有告知牌、特殊标识等
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9液体储存区是否有围堰,围堰是否有漏洞、破损、防腐等情况,排水井是否有液封,围堰高度是否符合标准
现场检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
5条10现场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检查生产场所整改档案、记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第八条、第十条11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全部落实
对照安全评价报告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建12安全评价报告中描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