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根据上级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建设“平安路桥”战略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治理效果明显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和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拆解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商场、市场、饭店、医院、学校、印刷、娱乐、宗教场所;“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出租房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