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经费改革工作方案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面性的重要作用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势下,从理顺经费保障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问题的重大决策,是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行基础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确保我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保障范围,到“十一五”末,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农村发展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实施步骤1、2006年10月,成立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账局管”
在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的措施
2、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除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26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落实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40元、初中每生每年7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残疾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第1页共3页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面试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