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监发〔2011〕155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企业: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连晴高温,加上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将大量增加,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把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高温季节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历来是旅游旺季,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将大量增加,交通运输十分繁忙,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和各企业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抓好事故防范,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实行严厉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认真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升级,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凡因重视不够、防范不力而导致的事故,都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举一反三,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查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安全隐患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惩处: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当前,全市经济发展将逐渐进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一大批建设项目将建成投产,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更趋旺盛,极易导致企业扩大规模、增加生产的冲动更加强烈。加之当前正处于持续高温等极端天气,容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或设备设施运行异常,易造成危化品泄漏爆炸、消防火灾等事故,事故防范任务异常艰巨。要紧扣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结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实际,以持续抓好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牵头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和化解事故风险,坚决防控各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