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1
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依据现行的规程规范,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应满足勘察任务的要求和勘察文件深度要求
2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应按照拟建建筑物的特点,结合场地地层特征,明确勘察目的,针对性地采用勘察手段,提供相应的岩土参数、岩土层序划分恰当,综合分析评价有据,建议结论合理、安全可靠
3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包括孔数、孔距、勘探深度及各类勘探孔比例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并查明建筑物场地地层结构、岩性和均匀性
4原状取土器及取土方法的采用,应满足工程对取土质量的要求
5对原状土样、岩样的采取及原位测试工作量,应满足规范在数量与统计上的要求
6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项目的确定,应满足地基条件和工程分析的需要,能合理、正确地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计算指标、参数和图表
7特殊土的勘察、测试评价、应满足专门规范的要求
8拟建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应通过勘测、调查、给予查明并作出评价
9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调查
10对建筑场地内埋藏的地下水的类型、勘察时的水位及水位的变化幅度、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应正确分析判断;当设计有特别需要时,应对地基土、地下水对其它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进行测试和判定;应提供对基础设计与施工有影响的地下水近期和历史的高水位记录和抗浮的设计水位;设计需要时应做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11对岩土工程条件的分析与评价,应做到依据充分、分析正确、建议合理
审查重点如下:1
1建议采用的地基类型(天然地基、桩基、地基处理)是否合理;1
2建议采用的天然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是否正确;工程需要时,有否进行地基沉降预测;1
3建议采用的桩基类型、桩尖持力层、桩的侧阻力和端阻力是否正确;有否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1
4建议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安全有效和经济合理,所建议的设计、施工的检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