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市纪委《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现制定本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职能作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二、任务目标1、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
2、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从严查处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接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3、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
4、着力解决惠民政策不落实和打折扣问题
5、切实解决侵犯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党政单位和机关干部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6、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在治理税费违规征缴、公路“三乱”和教育、医疗乱收费上取得突破
三、工作步骤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两个专项行动自4月1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0日—4月25日)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按照市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对县纪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
第1页共3页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所负责工作的实施办法,于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113房间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6日——8月20日)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1、开展专项检查
以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